“被精神病”的恐慌也是一种病
时间:2016-07-19 09:4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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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4日,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卫生计生局相关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,14日上午被刷屏的该局官微“@健康双流”发布的、关于奖励提供精神病患者线索的消息属实,系该局疾控科拟定,目的是找出精神病患者并让其享受到关爱补助政策,得到救助与治疗。(7月15日《重庆晨报》)
每轮征集精神病患者线索时,都会冒出对赏金与标准的议论和质疑。市民奇怪的是:提供精神病患者线索,为何要“重赏”?而那些泛化的判断标准,稍稍被断章取义一下,几乎弄得“人人都是精神病”。
实际上,“双流标准”并不是当地的“原创”。这11条摸底“症状”,与2012年8月上海市卫生局公布的《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》里提及的一模一样。而此前,早有专家学者提出商榷意见,认为这些症状从单个看来,并不足以将公民界定为精神病患者;且其用语非医学术语,标准也过于宽泛、模糊。那么,为何还将这一早就民怨沸反的标准,作为“普适标准”推广?另外,但凡相关部门平日上点心,何苦对普查精神病患者一事,如此大费周章?
就在上个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《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(试行)》,加强对被强制医疗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保障。防止正常人“被精神病”,已经成为司法警觉。这个时候,作为医疗卫生部门,恐怕更要秉持严肃专业的判断标准,防止宽泛的界定成为侵权乃至犯罪的“帮凶”。如果精神疾病的认定是粗陋的、荒唐的,那么“被精神病”与“假精神病”迟早会成为社会之恶。这样的担心,才是公众对类似新闻条件反射的逻辑之本。
虽然有段子手调侃“精神病人欢乐多”,但基于公共安全与公民权利考量,准确界定并依法救治精神病患者,应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制度课题。
来源:健康报